一、学校简介
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和京师大学堂速成科仕学馆。1912年始称西北大学。1923年改为国立西北大学。1937年西迁来陕的国立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北洋工学院和北平研究院等组成国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改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39年复称国立西北大学。新中国成立后为教育部直属综合大学。1950年复名西北大学。1958年改隶陕西省主管。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现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
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西北大学形成了“发扬民族精神,融合世界思想,肩负建设西北之重任”的办学理念,汇聚了众多名师大家,产生了一批高水平学术成果,培养了大批才任天下的杰出人才,享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声望,被誉为“中华石油英才之母”“经济学家的摇篮”“作家摇篮”。
学校现有太白校区、桃园校区、长安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360余亩。现有24个院(系)和研究生院、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直属附属医院、9个非直属附属医院。设有87个本科专业,其中37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现有2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5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地质学、考古学2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学校现有3个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7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并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7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学校拥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3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筹);1个国家级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1个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1个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14个省部级科研基地。
学校现有教职工3000余人,其中中科院院士4人,双聘院士(教授)5人,国际科学史研究院院士1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8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6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6人。在校生29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3900余人,研究生15100余人,国际学生500余人。
学校先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中国专利金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等重大奖励。
学校十分重视对外科技文化交流,已与美、英、法、德、日等近30个国家及地区的120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大英百科全书》曾将西北大学列为世界著名大学之一。
二、报名条件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当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三、考核方式/录取方式
我校将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以考生提交视频短片为据,视频内容要求包含个人介绍、对报考专业的认识、未来的职业规划等,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请于6月30日前发送至 zsb@nwu.edu.cn),并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择优录取。我校招生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港澳台联招办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并于2025年8月上旬前发出录取通知书。
除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外,最低录取标准为“3、3、2、A”,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第2级以上,公民科达标。
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公民科达标,其余三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8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四、招生专业
序号 |
院系名称 |
招生专业(类)名称 |
科类 |
学制 |
体检受限备注 |
1 |
文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
文科类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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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历史学院 |
世界史 |
文科类 |
四年 |
|
3 |
文化遗产学院 |
考古学 |
文科类 |
四年 |
2-1,2-2 |
文物保护技术 |
理科类 |
四年 |
|
文物与博物馆学 |
文科类 |
四年 |
|
4 |
经济管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科类 |
四年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理科类 |
四年 |
|
5 |
公共管理学院 (应急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 (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文科类 |
四年 |
|
6 |
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 |
文科类 |
四年 |
|
7 |
法学院 (知识产权学院) |
法学 |
文科类 |
四年 |
|
8 |
哲学学院 |
哲学 |
文科类 |
四年 |
|
社会工作 |
文科类 |
四年 |
|
9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日语、俄语) |
文科类 |
四年 |
|
10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理科类 |
四年 |
2-1,2-2 |
11 |
化工学院 |
化工与制药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能源化学工程) |
理科类 |
四年 |
2-1,2-2 |
生物工程 |
理科类 |
四年 |
2-1,2-2 |
12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地理科学类 (地理信息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理科类 |
四年 |
|
备注:
(1)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以上专业将分布在我校的太白校区和长安校区,具体以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上所述为准。
(2)体检受限标志代码说明:2-1色弱,2-2色盲,该专业不招收此类考生。
(3)专业名称以教育部批复的当年专业(类)为准。
五、招生计划
20人,具体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
六、收费标准(元/年,人民币)
文科类各专业(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5500元/年;
理科类各专业:6600元/年;
哲学、考古学专业:4250元/年;
住宿费:1100元/年或1200元/年。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或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七、入学与体检
新生持《西北大学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书和入学须知上的规定为准。新生入学后,接受入学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专业受限制,可商转其他专业。
八、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
我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和《西北大学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对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进行管理。
十、联系方式
单位: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校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街1号
邮编:710127
电话:+86-29-88302211
传真:+86-29-88303892
学校网址:https://www.nw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b.nwu.edu.cn
电子邮箱:zsb@nw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