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公布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我校喜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刘云山参加会见并出席大会。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是具有标杆性、示范性的称号,创建成功对于学校的发展、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我校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二十年来坚持抓紧抓好,先后获碑林区、西安市授予的“文明单位”称号,省教工委省教育厅和省委省政府授予的“文明校园”称号,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我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三年多来,学校始终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理论武装、思想道德建设、大学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内涵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学校育人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单位创建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有力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2014年11月,中央文明办启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我校作为全省高教系统推荐的唯一创建单位,参加全国文明单位创建验收。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工作动员会、部署会,并亲自带队检查指导迎检工作准备情况。校内各单位行动积极,分工协作,将各项工作迅速落细落小落实。学校迎接全国文明单位考评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统筹协调,加班加点,确保了迎检各项工作高效高质量完成。
本届评选,全国共有2242个单位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陕西省共有包括我校在内的59个单位获此殊荣。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既是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又是鞭策我们继续锲而不舍、一以贯之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动力。我校将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积极探索全校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动态化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和丰厚道德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