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和《西北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我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统一审核,并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结果,现将我校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一)。合格考生名单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同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30日-6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电邮方式向我校反馈。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获得西北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资格。
公示合格方可参加高考录取。录取时,在考生投档成绩(含加分)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我校将依据高校专项计划分省招生计划(见附件二),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302211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9-88308129
电子邮箱:zsb@nwu.edu.cn
附件一:西北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材料审核通过名单.pdf
附件二:西北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招生计划表.pdf
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